时尚内衣 湖北民间借贷的现状、特点及治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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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间借贷的现状、特点及治理(3)



三、湖北省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为了解湖北省民间借贷的发展状况,课题组于2005年7月至9月间对湖北省民间借贷特别是是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同时选取了两个企业作了重点调查。本次调查采用整群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结合,调查员入户访谈的方式完成。调查范围涉及湖北省的近20个县市,包括了襄樊、通城、麻城、天门、丹江、公安、鄂州、武穴、恩施、随州等地方。调查总共收回问卷287份,经过筛选确认回收有效份数为244份。[4]通过调查,我们形成了对湖北省民间借贷的初步判断。

        (一) 民间借贷发生的普遍性

        对问卷调查中“您找别人借过钱吗”这一问题,在有效样本中,有81.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对居住地不同的家庭而言,这一指标具有不同的特征。家在农村的,选择“是”的比例高达95%,在镇上的为83%,在县城的为78.4%,在县以上城市的则为74.2%。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湖北省内是普遍存在的,并且从城市到农村,行政区划级别越小,以家庭为基础的民间借贷发生的比例就越大。而从城市到农村,其收入水平呈现不断下降的特征,我们据此认为,在湖北省内民间借贷的发生和家庭收入水平有一定的必然联系。

        在我们的走访过程中,也真切地体会到了民间借贷在企业的发展中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替代作用。在我们对天门市从事副食烟酒批发的个体企业的调查中发现,在同一条街上从事相同业务的个体企业都有向民间借贷的经历,甚至有人认为,没有民间借贷个体生意根本不可能发展起来。在对仙桃市农村的调查中,调查对象都有过将存款借给个人以获取超出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的经历。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普通家庭日常经济生活中的“家常便饭”,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农村,投资渠道的缺乏使大量的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在乡镇农村,不可能有国债投资,也没有证券公司可以购买股票,闲散资金放在银行存款利息又太低,甚至弥补不了通货膨胀的损失。特别是对常年在外打工的家庭来说,钱放在银行也体现不出它的安全性,关键之处在于银行或信用社离家较远,存取款比较难,而且存折长期放在家中也让出门在外的人提心吊胆。综合起来考虑,将富余的资金借给亲戚朋友,不仅可以有丰厚的回报,而且可以解决存折的安全问题。不管是否有借据,与存折相比,依靠亲戚朋友之间的信用所建立起来的借贷关系比纯粹的存折都要安全得多。

        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融资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课题调查组在襄樊市进行的重点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在两年内共向职工借贷流动资金600万元。一方面企业在面临资金困境时选择民间借贷,而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任务无法完成。从襄樊工行某支行提供的资料也显示,自从2000年以来,上级行每年的贷款任务都难以完成,襄樊建行也有类似的情况。湖北省企业调查队的一份调查也显示,有70%的中小企业把“融资难”选为首难。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有着内在的联系,民间借贷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银行等正式金融机构的替代和补充。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

        利率是资金借贷的价格,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在一个局部市场内供需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其高低与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有着内在的联系。在问卷调查中我们设计了“您每次借贷的月利率为多少?”这样一个问题,在发生过民间借贷的问卷中,调查结果如下:
        表1 民间借贷利率分布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主要在每月0-10厘之间。假设按月平均利率10厘计算,年利率将为12%,约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2倍。利率为0的都是向亲戚和朋友所进行的友情贷款。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亲戚朋友之间的小额借贷也逐渐具有了市场经济的特点。按照金融学的理论,利率的高低取决于资金的使用用途而不是资金的来源,高风险的使用用途必然要求高风险的补偿。因此,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在一个市场化的水平内,任何利率都有其存在的客观经济基础。甘肃省合水县民间借贷的资料显示,民间借贷的利率中归还赌资的利率最高,为10%;而摊派、子女上学和自然灾害的利率最低,为2-3%。这并不能说明放款人的抑制赌博、同情灾害和鼓励就学的良心,而是充分反映了其风险意识。根据我们的调查,湖北省家庭个人的民间借贷,其利率水平也体现出这样一种特征。从事农业生产和维持日常生活支出的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为0-5%,而借款金额较大从事大件商品的购买和婚丧嫁娶的利率为5%-10%。利率水平从0到月利率20厘不等,但主要集中在5%-10%以内。对于个体私营企业通过民间筹集资金,在20世纪90年代民间借贷蓬勃发展之时,借贷利率长期维持在年利率20%-24%;到了21世纪之后,随着民间借贷逐渐由隐性走向显性,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同时银行的贷款利率也比20世纪90年代降低,民间借贷的利率也降到了年利率10%左右。在民间借贷较为发达的浙江温州地区,民间借贷利率也呈下降趋势,在90年代中期,民间借贷的利率平均超过20%,最近几年则降到了10%左右,2003年最低的时候甚至降到了4.2%。

        因此,从利率水平上判断,湖北省的民间借贷和浙江温州等发达地区以及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具有一致性。从资金供给和需求形成均衡利率的角度看,由于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需求要大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发达地区的资金供给也必然也大于欠发达地区。在民间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资本的逐利性必然引导资本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由此形成民间借贷的规模和经济发展之间的一种正向关系,即经济越发达,民间借贷的规模也越大。

        此外,在我们的调查中,对“当您需要借钱时,您首先想到谁可能借您钱”这样一个问题的回答,选择“银行、信用社”的只占9.9%,选择“经人介绍,找其他途径”的占0.6%,选择亲戚的占63%,选择朋友的占26.5%。由此可以判断,以家庭为单位的民间借贷行为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通过中间人介绍找专门的民间借贷机构和个人的比例目前还相当少,并且而通过银行和信用社进行贷款的比例也是相当的低。这一方面说明了银行和信用社在普通百姓个人融资市场中所占的地位是可有可无的,另一方面也印证了我们前面对民间借贷在湖北省各地区普遍存在所作的判断。

        (三)民间借贷的期限

        以家庭为基础的民间借贷通常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因此我们设计了关于借贷的一般期限这样一个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实际借贷期限符合我们的判断,并且与其他地区的民间借贷有着相同的特点。如图1显示,67%的民间借贷其借款期限在1年以下,2年以上的比例相当低,只达到7.5%。下图的分布结构与正态分布比较类似,可见民间借贷的借款期限也近似的符合正态分布的规律,即长期的借贷和三个月以下的借贷相对比较少,期限为6-12个月的成为民间借贷的主流。从理论上来讲,借贷期限和借贷用途有某种对应关系,民间借贷的日常周转性和用于生产生活必须品的购置等特性,决定了借贷期限不可能像大规模生产借贷那样具有长周期性。借贷期限较长的通常为做生意投资或购房等项目而发生的借贷,由于资金的周转时间较长,因此借贷期限也比较长。

        (四)民间借贷的用途

        借贷用途反映了消费的特征和趋势。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家庭的消费特点各有不同。就城市和乡镇来说,由于收入水平不同,在民间借贷资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不同的特点。我们对发生过民间借贷的样本数据按照家庭所在地分处于农村、城镇、县城和县以上城市的不同,分别进行了统计。

        农村家庭借贷的用途比较广泛,从表2可以看出,有41.07%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农具等生产工具支出”,选择比例最小的是大件商品等日常性支出,只占7.14%。农村23.21%的被调查者认为借钱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用于婚丧嫁娶的支出,而在县以上城市选择这一用途的只占8.7%,从中可以判断,在农村婚丧嫁娶仍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而在城市,其对生活的影响已经逐渐弱化;而同时,在县以上城市,53.62%的被调查者认为借贷的目的之一是“房屋等的修建装修支出”,在县城这一比例则为55%,这两个比例都远高于农村家庭所选择的25%的比例,这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房屋在城市家庭中的地位远比农村家庭要高。

        此外,在民间借贷的资金是否用于子女教育费用的支出上,在县以上城市有10.14%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用途,而在农村选择这一用途的比例高达30.36%。如图2所示,在城镇认可这一用途的比例也比农村要低。这一方面说明了贫困家庭对教育的重视,而另一方面却揭示了农村家庭在面对高额教育支出时的一种无奈选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江西省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江西省的民间借贷用途主要以生产经营为主,生活消费为辅。甘肃省合水县农户的民间借贷,生产性的比例仅为15.5%。在温州等地,在摆脱了温饱水平的限制之后,良好的商业氛围和投资传统使生产性活动成为一种生活的主流,因此民间借贷几乎都是生产性的。生产性的比例越高,资金的偿还风险就越低。从借贷用途的差异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经济变迁的痕迹:从传统贫困状态的生活消费性借贷发展到商业社会的生产性借贷,湖北的民间借贷就处于这样一种从传统型向现代商业型社会过渡的阶段。

        (五)借贷金额

        从调查结果来看,如图3所示,民间借贷的金额主要集中在5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上的比较少,这可能是因为我们调查的基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缘故。同时,这也从某种程度上验证了上述我们对民间借贷用途的统计分析,即基于日常生活与生产的开支需求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借贷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50%的借款者其借款的目的之一是用于家庭房屋的购置及装修,有32%的借款者其目的之一是投资于生意支出。湖北省2004年的GDP还停留在人均10500元的水平上,从理论上讲,10000元以上民间借贷的发生是很难与小农经济的生产和生活发生联系的。而在城市中,虽然家庭生活水平较农村要高,但由于这种以亲情和友情等关系为主要形式的人际关系比在农村地区要淡薄得多,因此,这种最原始的供需双方直接交易资金的方式所面临的风险要比农村大得多,城市中借贷金额不可能太大也在情理之中了。

        (六)民间借贷的信用基础

        金融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有一整套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民间借贷的信用风险是如何控制的,或者说,民间借贷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信用基础是什么呢?从调查结果看,传统的道德和商业文化在维护民间借贷的信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民间借贷发生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内,相关借贷信息的充分流动对借款人也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约束。

        调查结果显示,对“如果您未能按期还款,那么您将怎样做”这个问题的回答中,88%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只有12%的人认为“等贷款人来催还”。对“在借款到期后,还钱的基本动机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中, 81.3%的人认为“借债还钱,天经地义”, 29.8%的人认为“这次不还钱,下次借钱就困难了”,25.8%的人认为“不还钱,在亲朋好友中没面子,对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不利”。认为这三者都在其考虑之中的人占了30%。第一个动机代表的就是一种诚信原则,后两个动机实际上是一种基于对未来利益的预期而在现在进行的选择,当诚信原则不能发挥作用时,这种对未来的预期就成为一种对违约的补充制约。民间借贷的信用基础局限在一种“熟人”的范围之内,脱离了这个熟人圈,民间借贷的发展就受到了信用风险的制约。为了解民间借贷的信用半径[6],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可能借给您钱的人离您大概有多远?”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将农村和城镇归为农村一类,将县城和县以上城市归为城市一类,结果显示:农村的信用半径65%集中在4000米以内,城市的信用半径74%集中在4000米以内。在农村4000米以内意味着借贷双方处于同一个乡镇的范围之内;而在城市,如果是县城,4000米以内意味着借贷双方在同一个县城内,在地市以上城市则意味着借贷双方局限在一个区的范围内,民间借贷就是通过这种地域优势来进行其信用风险的控制。金融机构甚至可以存在异地放款的形式,但这对民间借贷来说却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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