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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2009年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年5月31日 17时21分


   为充分发挥我中心“立足湖北,服务地方”的作用,促进基地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我中心2009年课题指南,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均可进行申报。
 一、课题指南
  2009年中心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带*号的为重点招标项目)。
  1、*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对湖北的传导机制研究
  2、*兼顾应对危机与谋求发展的湖北金融创新发展策略研究
  3、*金融危机背景下建设“两型社会”财税金融政策创新问题研究
  4、*金融危机背景下湖北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研究
  5、2009年湖北信贷规模追踪调研
  6、湖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追踪调研
  7、湖北金融绿色崛起问题研究
  8、金融危机背景下湖北外贸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
  9、武汉金融服务功能中心集聚问题研究
  10、武汉城市圈市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
 二、课题申请
  课题招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各课题申请人应于2009年6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寄和发送至我中心。
  中心课题申报联系人为:冀志斌 联系电话:电话:027-65017172

三、课题评审
  对于申请的课题由我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被确定中标的课题经中心网站公示并确定中标结果后,于6月15日前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四、课题经费
  1、课题经费在与中标课题负责人签订协议后一周内,由中心与学校财务处协商为其设立经费本,全部中标课题经费统一在学校报销。课题经费拨款第一次为60%;课题按规定结题后一周内拨付剩余40%。
  2、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范围限于与课题有关的项目(如购书、复印资料、开会、调研、成果打印、成果版面费等)。课题经费不得报销劳务费。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视为结题: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者。
  (2)在基地内部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并经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者(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课题成果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规划项目者。
  凡中标课题研究内容以外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基地研究成果结项。
  3、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课题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校外课题负责人应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金融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的名义发表。
  4、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1)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二级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科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者。
  (4)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三等以上奖者。
  5、课题成果未达到结项要求并在二年内没有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课题申请。

                                              湖北金融研究中心

                        2009年5月30日

下载:2009年中心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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