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8年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5月14日 16时48分
为充分发挥我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立足湖北,服务地方”之作用,促进基地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招标课题指南(附件一),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进行公开招标。 一、课题指南 各研究基地课题指南在湖北省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www.wto-znufe.com.cn)、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www.clfr.org.cn)、湖北就业与再就业研究中心(www.jiuyehb.com)、湖北金融研究中心(www.hbfrc.cn)网站上公布。湖北金融研究中心课题指南见附件一。 二、课题申请 课题招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各课题申请人应于2008年6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寄和发送至该课题招标基地。申请书见附件二,请自行下载。 三、课题评审 对于申请的课题由各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被确定中标的课题应经各基地网站公示并确定中标结果后于6月30日前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四、课题经费 1、课题经费在与中标课题负责人签订协议后一周内,由各基地与财务处协商为其设立经费本,全部中标课题经费统一在学校报销。课题经费拨款第一次为60%;课题按规定结题后一周内拨付剩余40%。 2、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范围限于与课题有关的项目(如购书、复印资料、开会、调研、成果打印、成果版面费等)。基地课题经费不得报销劳务费。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视为结题: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者。 (2)在基地内部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并经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者(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课题成果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规划项目者。 凡中标课题研究内容以外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基地研究成果结项。 3、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课题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课题基金资助”。校外课题负责人应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的名义发表,可署两个以上单位,但应当将基地之名署在前面。 4、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1)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二级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科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者。 (4)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三等以上奖者。 5、课题成果未达到结项要求并在二年内没有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课题申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招标课题指南
湖北金融研究中心: 1、科学发展观与中部地区金融体制新框架建设研究 2、两型社会构建与金融机构环境责任研究 3、湖北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对策研究 4、中部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 5、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研究 6、中部地区城乡统筹与农村金融改革研究 7、湖北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 8、湖北创投业发展研究 9、中部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10、创业板市场与湖北上市企业的培育问题研究 11、湖北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研究 12、其他自选湖北金融问题研究
湖北金融研究中心联系人:冀志斌 电话:027-65017172
附件二
2008年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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