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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中部9城市定为产业承接地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7日 14时45分 新京报


确定9城市为产业承接地;中部六省已建成20个开放口岸

  据新华社电 昨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万商西进”高峰论坛演讲时表示,商务部将在七个方面做好工作,推动产业转移,促进中部崛起。

  陈德铭说,本届中博会的主题是“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中部崛起”。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住国际和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中部地区转移。

  陈德铭指出,促进中部崛起是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围绕促进中部崛起,商务部今后将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一是扩大中部地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范围,在确定南昌、赣州、郴州、武汉、合肥、芜湖、新乡、焦作、太原等9个中部城市作为重点承接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承接地范围,完善配套优惠政策,带动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二是引导外商投资中部地区;三是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现代商贸流通。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项目建设上,继续对中部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四是鼓励中部地区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五是支持中部地区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六是支持中部地区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七是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加快培养商务人才。

  当天,海关总署署长、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盛光祖在论坛上还透露,我国中部六省已建成20个开放口岸,中部地区对外开放能力和水平正不断提高。这20个开放口岸中有空港10个,长江水运口岸9个,铁路口岸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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