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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五条建议加快长三角金融协调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2日 9时19分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王海平 发自南京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昨天在南京召开的第一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中指出,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苏宁说,伴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融合程度不断提高。但与不断加快的经济一体化进程相比,与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金融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为此,苏宁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促进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的跨区域合作与协调。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为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合作提供有力保障。金融机构要通过整合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逐步实现跨行政区综合经营。

  二是以金融创新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资金跨行政区流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活跃、资金充裕,区域内业务创新和跨区业务发展的动力都较强,可以在金融创新方面进行探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有效管理。

  三是促进区域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和区域内外汇资金流动便利化。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发达地区,外汇资金流动规模大,对外汇管理跨区域合作具有较强要求,要进一步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外汇资金在区域内合理流动,促进区域涉外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是促进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整合,特别是支付清算体系、征信体系的区域内整合和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

  五是构建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机制,促进区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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